8月7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规定员工和配偶在该市有现房。如果他们通过一次性付款购买新的私人住宅,住房预测基金必须保持半年。具体内容如下:为了实现《城市和农村住房建设部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在住房公积金》的非法开采工作的实施通知,抑制欺诈性收购住房公积金,并确保住房
公积金的稳定运行管理委员会公积金市营住宅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的批准,市下达新规调整提取城市住房资金的规定。
新规截至2019年9月1日,主要内容如下:首先,员工必须处理业务转移到其他地方。他们必须在该市开设半年以上住房预测资金账户并支付半个月。第二是要求员工和配偶在城市中拥有现房,并通过单一付款方式购买私人住宅。住房预测基金必须维持半年。三是收到保险费失业、城市和驱动结束或终止两年的雇佣关系、 非本市户籍员工谁离开城市,终止或终止三个提取规则对就业关系进行统一调整,解除员工和单位。或者终止雇佣关系,在退出住房退休基金时,账户必须保密半年。第四,如果需要的员工及配偶必须提前
贷款住房公积金和按揭组合贷款的商业银行的不完整的住房和住房贷款(组合)公积金和支付贷款,可以要求退休住房预测基金,并提前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住房预测基金不能撤回。住房贷款资金的每月支付和提取住房提供者资金的利息仍然按照原始政策进行。与此同时,我们将继续加大对非法从住房积累中提取资金的个人和中介机构的法律适用。员工以欺骗手段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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